根据《西安邮电大学新一轮岗位设置管理及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岗位设置范围和结构比例
(一)设置范围
教师(含工程实验技术)岗位是学校专业技术的主体岗位,设置范围包括:各教学科研单位的专职教师岗位(含各教学科研单位院长(主任)、主管业务的副院长(副主任)岗位),学校确定的“双肩挑”岗位,工程实验技术岗位,专职思想政治教育岗位。
工程实验技术人员,可以选择主体岗位,也可选择非主体岗位。
专职思想政治教育人员,可以选择主体岗位,也可选择管理岗位。
(二)岗位结构比例
教师(含工程实验技术)岗位共设四层十二级。学校对各层级结构比例进行宏观调控。其中:
教授二、三、四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为1:3:6;
副教授五、六、七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为2:4:4;
讲师八、九、十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为3:4:3;
助教十一、十二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为5:5;
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二、聘任条件
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并具有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程实验技术岗位须具有工程、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上一聘期能全面履行现任职务基本职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应聘一至四级教师(含工程实验技术)岗位须具有正高级职称,应聘五至七级教师(含工程实验技术)岗位须具有副高级职称,应聘八至十级教师(含工程实验技术)岗位须具有中级职称,应聘十一至十二级教师(含工程实验技术)岗位须具有初级职称。
在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学校按照对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等岗位在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要求,确定如下聘期聘任条件。
(一)教授岗位聘任条件
1.教授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条件见上级相关文件。
2.教授四级岗位聘任条件
(1)教学工作
系统讲授2门主要课程,其中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1门(基础课、公共课教师必须系统讲授至少1门主要课程),
完成学校和本单位下达的教学任务,教学质量和效果良好。
(2)教学科研工作业绩
聘期内在教学、科研方面须取得Ⅰ类中任意一项或Ⅱ类两组中各一项的业绩。
Ⅰ.
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②863、973项目前三名。
③国家级科学技术奖证书持有者。
④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及以上奖项证书持有者。
⑤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及以上奖项证书持有者。
⑥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证书持有者。
⑦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及以上奖项证书持有者。
⑧省部级及以上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入选者。
⑨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获得者。
⑩“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项目负责人。
⑪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2项,或软件著作权2项。
⑫科技成果转化对学校有突出贡献者(50万元以上)。
⑬作为第一指导人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或教育部、财政部联合支持的科技竞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及以上奖项。
Ⅱ.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含合作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1项;或项目经费到款A类10万元,B类7万元,C类6万元,D类5万元(A类包含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自动化学院、两化融合研究院;B类包含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工程学院;C类包含理学院;D类为其他教学单位。下同);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SSCI、EI、A&HCI、ISTP、CSSCI收录2篇(或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收录2篇);或项目经费到款A类5万元,B类3.5万元,C类3万元,D类2.5万元,且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SSCI、EI、A&HCI、ISTP收录1篇(或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收录1篇);或独立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省部级(含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或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证书持有者;或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证书持有者。体育、艺术类专业教师相关竞赛成绩、获奖、作品展可按科研项目、获奖同等对待。
同时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须以西安邮电大学为第一单位,成果不重复计算):
①发表论文被SCI、SSCI、EI、A&HCI、ISTP、CSSCI收录1篇,或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含CSSCI刊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收录1篇。
②国家级科研、教改项目前5名。
③项目经费到款A类5万元,B类3.5万元,C类3万元,D类2.5万元。
④以第一主编出版教材1部,或参编教材累计10万字以上(不含习题集、论文集),或译著10万字以上。
⑤作为第一作者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教材二等奖。
⑥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软件著作权1项。
⑦“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项目前5名,或“本科教学工程”省级项目前3名。
⑧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第一人。
⑨作为第一指导人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或教育部、财政部联合支持的科技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及以上奖项,或其他类竞赛国家级三等及以上奖项。
⑩成功申报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前3名。
⑪组织申报、实施并获批中省共建实验室建设项目负责人。
⑫校级课程开发项目负责人。
⑬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3)学科专业建设及其他
负责所在学科(方向)的学科规划、评估和申报工作;主持或参与学科平台(基地)与重点学科、特色学科(专业)建设工作,凝聚和引领学科队伍,负责本学科团队建设、学科骨干的引进与培养,推动学科平台和学术队伍持续健康发展;积极参与国际国内学术组织的重大活动,保持或扩大学科优势,不断扩大本学科在国内外的影响;积极参与院(部)各项教学工作和教学法研究活动;指导研究生、青年教师,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负责或主要参与教学团队、科研团队、实验室建设;负责或主要参与专业申报、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等基本建设工作;积极承担并能够较好完成学校和本单位交给的其他各类任务。
3.经学校岗位设置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其他相当于各级教授相应条件要求的业绩。
(二)副教授岗位聘任条件
1.副教授三级岗位聘任条件
(1)教学工作
系统讲授2门课程,其中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1门(基础课、公共课教师必须系统讲授至少1门主要课程),完成学校和本单位下达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
(2)教学科研工作业绩
聘期内在教学、科研方面须取得Ⅰ类中任意一项或Ⅱ类两组中各一项的业绩。
Ⅰ.
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前3名。
②863、973项目组成员。
③主持省部级科研及教改项目。
④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证书持有者。
⑤省部级及以上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证书持有者。
⑥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证书持有者。
⑦省部级及以上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入选者。
⑧“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项目前3名。
⑨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实用新型专利2项。
⑩科技成果转化对学校有较大贡献者(30万元以上)。
⑪作为第一指导人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或教育部、财政部联合支持的科技竞赛获得国家级奖项。
Ⅱ. 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含合作项目,不含校内立项)1项;或国家级科研、教改项目前7名;或省部级科研、教学改革项目前3名;或项目经费到款A类6万元,B类4.2万元,C类3.6万元,D类3万元;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SSCI、EI、A&HCI、ISTP、CSSCI收录1篇(或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收录1篇);或项目经费到款到款A类3万元,B类2.1万元,C类1.8万元,D类1.5万元,且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合作出版学术专著,完成10万字以上;或省部级(含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或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证书持有者。体育、艺术类专业教师相关竞赛成绩、获奖、作品展可按科研项目、获奖同等对待。
同时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须以西安邮电大学为第一单位,成果不重复计算):
①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在中文核心期刊(含CSSCI刊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
②国家级科研、教改项目组成员。
③项目经费到款A类3万元,B类2.1万元,C类1.8万元,D类1.5万元。
④以主编前2名出版教材1部或参编教材累计6万字以上,或译著6万字以上。
⑤作为第一作者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教材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⑥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前2名,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2项前2名,或获得软件著作权2项前2名。
⑦“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项目前7名,或“本科教学工程”省级项目前5名。
⑧获得校级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一等奖。
⑨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第一人。
⑩作为第一指导人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或教育部、财政部联合支持的科技竞赛获得省级(赛区)奖项,或其他类竞赛国家级三等及以上奖项。
⑪成功申报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前5名。
⑫参与申报、获批并实施中省共建实验室建设项目前3名。
⑬校级课程开发项目前3名。
⑭校级B类教改项目负责人。
⑮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前3名,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3)学科专业建设及其他
积极完成学科建设、学位点申报、课程建设等工作任务,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努力提高学科竞争力;围绕团队既定方向和目标开展创造性工作,为高水平学科人才团队建设贡献力量;积极参与院(部)各项教学工作和教学法研究活动;指导研究生、青年教师,开展教学科研工作;负责或主要参与教学团队、科研团队、实验室建设;负责或主要参与专业申报、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等基本建设工作;积极承担并较好完成学校和本单位安排的各类任务。
2.副教授一、二级岗位条件
副教授一、二级岗位条件,在三级岗位条件的基础上,综合受聘者的资历、教学科研任务完成情况和担负本单位其他工作的情况,由各单位在指标范围内自主制定。
3.经各单位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审核,学校岗位设置聘任工作组审定,其他相当于上述各条款的业绩。
(三)讲师岗位聘任条件
1.讲师三级岗位条件
(1)教学工作量
较好地完成1门课程的讲授工作,完成学校和本单位下达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
(2)教学科研工作业绩
聘期内在教学、科研方面须取得Ⅰ类中任意一项或Ⅱ类两大组中各一项的业绩。
Ⅰ.
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前7名。
②863、973项目组成员。
③省部级科研及教改项目前3名。
④厅局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证书持有者。
⑤厅局级及以上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证书持有者。
⑥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证书持有者。
⑦省部级及以上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入选者。
⑧发表论文被SCI、SSCI、EI、A&HCI、ISTP、CSSCI检索1篇。
⑨“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项目前5名。
⑩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实用新型专利1项。
⑪科技成果转化对学校有一定贡献者(10万元以上)。
⑫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或教育部、财政部联合支持的科技竞赛获得国家级奖项。
⑬获得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二等奖及以上。
Ⅱ. 主持科研、教改、课程建设项目1项;或项目经费到款A类3万元,B类2.1万元,C类1.8万元,D类1.5万元;或参与国家级科研、教改项目前9名;或参与省部级科研、省级教改项目前7名;或参与厅局级(不含校级)科研项目前5名;或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体育、艺术类专业教师相关竞赛成绩、获奖、作品展可按科研项目、获奖同等对待。
同时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须以西安邮电大学为第一单位,成果不重复计算):
①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②厅局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证书持有者,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获得者。
③参与编写出版教材或专著、译著,或学校认定的自编教辅资料、讲义、习题集、实验指导书。
④省级及以上教学技能竞赛奖获得者前5名。
⑤“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项目前10名,或“本科教学工程”省级项目前7名。
⑥省级及以上优秀教材奖获得者。
⑦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或教育部、财政部联合支持的科技竞赛获得省级(赛区)奖项,或其他类竞赛省级三等及以上奖项。
⑧获得校级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三等奖。
⑨成功申报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前9名。
⑩参与申报、获批并实施中省共建实验室建设项目前7名。
(3)学科专业建设及其他
积极参与学院(部)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工作、教学法研究活动,并较好完成学校和本单位安排的各类任务,围绕团队既定方向和目标创造性开展工作,为建设高水平学科人才团队贡献力量。
2.讲师一、二级岗位条件
讲师一、二级岗位条件,在三级岗位条件的基础上,综合受聘者的资历、教学科研任务完成情况和担负本单位其他工作的情况,由各单位在指标范围内自主制定。
3.经各单位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审定,其他相当于上述各条款的业绩。
(四)助教岗位聘任条件
1.助教二级岗位聘任条件
积极参与学科专业建设、科研工作,承担学校和本单位安排的各项任务,承担课程讲授或辅导、教学实验、课堂讨论、批改作业和带领学生实习、实践等任务,效果良好,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科研或教改论文1篇。
2.助教一级岗位聘任条件
助教一级岗位条件,在二级岗位条件的基础上,综合受聘者的资历、教学科研任务完成情况和担负本单位其他工作的情况,由各单位在指标范围内自主制定。
(五)工程实验技术岗位聘任条件
1.教学科研工作业绩:若本人选择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则与教师岗位教学科研工作业绩要求一致;若本人选择非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则其科研及业务等要求见与其他专业技术相应岗位教学科研工作业绩要求一致。
2.实验室建设及其他:主持或主要参与完成实验室、实习基地的建设工作;熟练掌握实验教学仪器的工作原理、使用方法和维修方法;积极配合有关教师完成各项实验教学任务;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和进行开放性实验,努力开展实验室技术改造、新实验开发和自制仪器设备的研发工作等;积极承担并较好完成学校和本单位安排的其他各类任务。
三、岗位职责
(一)教授岗位基本职责
1.学科建设方面。掌握本学科学术动态,立足学科前沿;负责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负责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指导培养青年教师。
2.教学方面。指导硕士研究生;讲授研究生、本科生课程,进行双语教学,为研究生开设选修课;积极进行教学研究,负责本学科的教学改革与教学评估工作;为师生作学术报告。
3.科研方面。主持较高级别纵向和较大横向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主持重要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主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编、审著作、教材等。
4.社会公益活动方面。组织开展本学科领域的学术活动;积极参加校内外社会公益活动。
(二)副教授岗位基本职责
1.学科建设方面。了解本学科学术动态及研究成果;参加本学科、专业及实验室的建设工作;承担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2.教学方面。指导硕士研究生,讲授研究生、本专科生课程,为本专科生开设选修课。
3.科研方面。主持纵向、横向科研项目、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工作;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编写教材、教学参考书等。
4.社会公益活动方面。积极参加本学科领域的学术活动;积极参加校内外社会公益活动。
(三)讲师岗位基本职责
1.承担本专科生的教学任务,为本专科生开选修课,承担本专科实践教学任务,参与教学研究工作。
2.发表较高水平论文,参编教材、教学参考书等。
3.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4.积极参加校内外社会公益活动。
(四)助教岗位基本职责
1.承担课程讲授或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课、实习指导、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2.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参编教材、教学参考书等。
3.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4.积极参加校内外社会公益活动。
(五)工程实验技术岗位基本职责
1.熟悉实验室工作规定,严格遵守坐班考勤制度。
2.积极做好实验准备,协助教师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实验教学任务。
3.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持实验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符合报废条件的仪器设备除外)。
4.积极承担各类实验教学任务和竞赛活动,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
5.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实验设备物资的账物卡管理,保证账物卡相符。
6.保持实验室环境干净整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工作。
7.做好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及时准确填报实验室相关数据。
8.积极完成学校和本单位安排的其他各类任务。
学校确定的上述各级基本岗位职责,各院(部)可以参照各级岗位聘任条件自主制定职责细则。
四、考核
(一)受聘教师岗位人员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均由各院(部)负责,考核结果上报学校审定。
(二)各级岗位的聘任条件及本单位下达的各类目标任务为本岗位聘期(3年)目标任务。
(三)个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依据学校相关考核文件进行。
(四)考核结果使用
1.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由各院(部)在学校核定的绩效工资中自主奖惩。
2.个人聘期考核结果作为下一聘期聘任依据。如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扣除本聘期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10%,下一聘期降聘使用。
五、说明
本《实施细则》为教师(含工程实验技术岗位)各级岗位条件、职责和考核的指导性文件,各单位要根据学校下达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总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的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的实施细则。其中教学科研工作业绩为各级岗位聘任时的必要条件;教学工作量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调节。
六、本实施细则由学校岗位聘任及绩效工资改革工作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