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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4-01 18:15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5〕10号)以及我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建设工作安排,现将该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和范围

(一)立项类别

1.面上项目类

1)重点项目。立足前瞻性和先进性,着眼国家教师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全局,研究我省教师教育重大现实问题和理论前沿问题进行研究,研究成果对推进全省教师教育改革和教师职业发展有较强的理论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

2)一般项目。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立足我省教师教育具体问题进行研究,研究成果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2.专项项目类

1)揭榜挂帅项目。针对教师教育和教师发展的迫切性关键难题,通过揭榜挂帅机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解决方案,吸引高校、科研机构、中小学校广泛参与。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师教育和教师培养培训实践,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动教育质量提升。

2)智库项目。立足我省教师工作具体问题进行资政建言研究,研究成果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3)人才专项项目。面向入选教育部新时代“双名计划”培养对象、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名师和骨干校园长培养对象征集研究项目,开展相关研究。

3.校级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项目。聚焦新时代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的重大需求开展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实践运用,推进工作改革创新和质量提升,不断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

(二)立项范围

1.面上项目类

面向全省普通高校、教研机构等一线教师和教育管理者,由申报人或团队根据发布的《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1)自主申报。

2.专项项目类

面向指定对象,依据《申报项目相关要求》(见附件2)的具体要求,确定申报资格。

3.校级项目类

   面向我校一线教师和教育管理者,项目选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和奖惩,以及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发挥等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参照《校级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3)自主申报。

二、申报数量

面上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按照要求我校可择优推荐3项。

专项项目不限额申报,其中人才专项项目不占各申报单位指标,根据限定对象自主申报,原则上1项/人

校级项目根据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研究相关课题实际申报情况,择优立项。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

2.《立项申报书》一式三份。

3.主持人和团队成员近三年内在申报课题相关方面的主要成果(附目录),含获奖证书、论文、著作等,复印件即可,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经所在单位初审后,A4纸打印,分别装订成册。与纸质版一致的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汇总表Excel格式,其他为PDF格式)。

(二)项目其他要求

研究项目时限原则上为 1 年,研究项目立项后,项目组应尽快完成项目计划书,在1个月内组织开题。立项满6个月后,项目组应填写项目中期报告。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的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校级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由学校组织,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验收结果为“优秀”的,将予以通报表扬并作为申报人下次申请研究项目的重要参考;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将做撤项处理,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本项目。

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参与人员、研究题目、内容或期限。研究项目实施过程中,省教育厅将对相关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三)报送时间

请于2025年4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统一报送人事处(教师工作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wjsgzb@xupt.edu.cn

联系人:吴小锋 联系电话:88166149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4月1日

 附件1: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立项指南.docx

 附件2:申报项目相关要求.docx

 附件3:校级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研究项目立项指南.doc

 附件4: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5:研究项目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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