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4年数据更新采集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办〔2024〕16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4年数据更新采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本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基层教学组织相关数据填报工作,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基层教学组织实际设置情况统计相关数据,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数据填报
填报表1-7-3 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表(见附件2),填表时注意:
1.填报数据的时点截至到2024年9月底。
2.按照审核评估要求,各学院每个已设置的专业必须有对应的基层教学组织(学校专业设置表见附件3),一个基层教学组织可对应多个专业,课程教研室、实验教学中心等不限定专业的基层教学组织专业代码填000000,名称为“不限定专业”,负责人工号可不填。
3.近一年(2023.9.1至2024.9.30)期间,基层教学组织如果有调整、新增、撤销或负责人变更等情况,应在表1-7-3 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表的“变更”一栏中特别标注出具体情况。
按照审核评估要求,每位专任教师都应有归属的基层教学组织,为更好了解学校基层教学组织现状,本次还请各学院填报基层教学组织设置统计表(见附件4)和基层教学组织人员汇总表(见附件5)。
二、强化基层教学组织管理
对于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与调整,学院(部)需统筹规划论证,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的民主推荐和选聘工作由学院(部)负责,由学院发文聘任并报教务处、人事处备案。根据《西安邮电大学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办法》要求(见附件1),按照此文件第六条、第七条要求,做好近一年基层教学组织设置、调整及负责人选聘变更等设置手续的补充报备工作。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将表1-7-3 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表(附件2)、基层教学组织设置统计表(附件4)和基层教学组织人员汇总表(见附件5 )电子版于10月23日下午5点前发教师发展中心李瑛广讯通,纸质版(签章)交教师发展中心,联系电话:88166723。
教师发展中心
2024.10.21
附件1 西邮校发〔2022〕80号:西安邮电大学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