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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意见(节选)
时间:2015-11-25 15:59  点击:

(节选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部分

   37.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强教必先强师,强师以德为先。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建立有效的师德建设监督机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登记、岗位聘用和奖励惩戒的首要内容。采取综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预防和惩治学术腐败。设立“三秦名师”、“三秦名校长”荣誉称号,大力开展先进教师评选表彰活动,着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造就一批教育家、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38.加强教师培养培训。优化教师教育布局结构,择优确定并重点建设教师教育基地,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性大学参与、职前职后教育贯通、学历非学历教育并举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终身学习。探索建立面向农村、边远地区和薄弱学校的帮扶机制,着力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深入实施“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鼓励和引导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设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建立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培养,在岗研修与企业实践并重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提高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的比例。到2015年,重点建设2-3所以培养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高等学校,10个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分别达到专业教师的50%80%。加大高等院校教师创新能力培养培训力度。实施“百人计划”和“三秦学者计划”,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为高校集聚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实施“高校英才计划”,重点对省属高校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支持。实施“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提高教师、校长学历层次和专业素质。抓好校本研训,鼓励教师全员参与教研教改。重点建设18个省、市两级教师培训机构和30个省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坚持五年一个周期的教师培训制度,每个教师每五年应接受不低于240课时的集中培训。加强校长培训,提高校长管理学校的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校长队伍。加快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培训。加大教师培训投入,将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并对农村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经费倾斜。

   39.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和保障激励机制。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编制标准,并适时进行调整,不断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确保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中小学教师采取“以县为主、县管校用”的管理体制,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实行统一管理、聘用和调配。严把教师入口质量关,新任幼儿园、中小学教师由省教育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实行全省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严格认定程序和标准,实行教师资格五年一轮的定期登记制度。建立教师职业良性退出机制。切实落实高校辅导员编制和待遇,按规定配齐配足高校辅导员。

  创新人事管理和分配方式,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公办幼儿园教师和公办中小学教师享有同等待遇。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向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的教师倾斜。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部门要完善并落实教师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妥善解决聘任教师的社会保障问题。建设农村边远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健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设置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完善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认定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在教师编制和人事政策上给予支持;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将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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