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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8-14 08:59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号,见附件1)、《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1〕15号,见附件2)要求,现组织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申报与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

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协作共享、分类探索的建设原则,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建强基层教学组织,引导教师回归教学、热爱教学、研究教学,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

教育部、省教育厅虚拟教研室试点将重点在创新教研形态、加强教学研究、共建优质资源、开展教师培训等方面进行建设,探索“智能+”时代新型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标准、建设路径、运行模式本次省教育厅将立项30个左右虚拟教研室进行试点建设,择优向教育部推荐3个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

三、申报及建设要求

1、申报条件

①虚拟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国家级一流课程”。教研室负责人应由省级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国家级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

②申报虚拟教研室需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并能够为虚拟教研室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和激励机制。

③其他条件参照教育厅15号文。

各学院可根据已有基层教学组织工作基础、实际情况及申报条件,择优组织申报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择优遴选推荐2个试点报省教育厅。

2、建设要求

若达不到申报条件,请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建设任务要求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创新基层教学法活动模式,鼓励在不同学科、学校或校企之间通过跨院系教研、虚拟教研等形式,探索解决新工科、新文科建设,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中的共性、前瞻性问题。通过3—5年的努力,建设一批理念先进、覆盖全面、功能完备的虚拟教研室,锻造一批高水平教学团队,培育一批教学研究与实践成果,打造教师教学发展共同体和质量文化,全面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四、材料报送

1、欲申报学院请于8月27日(星期五)将以下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东区安美学生公寓二楼),将对应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jsfz@xupt.edu.cn

①《虚拟教研室推荐试点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3份);

②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

联系人:教师发展中心李瑛 15309262779  88166723

2、学校组织评审择优推荐省教育厅的项目,请于9月4日前自行登录“高等学校虚拟教研室信息平台”(网址:http://vtrs.hep.com.cn),线上填报申报材料

特此通知

 

教师发展中心

20218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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